根據我行貼現利率定價指導意見,按照票面金額及承兌行不同實行差別基礎利率管理,現將我行票據貼現指導利率公布如下:
單位:月利率,‰
票面金額 |
國有、全國性股份制、上市的地區性股份制銀行 |
地方性銀行或銀行類金融機構 |
本行簽發 |
50萬元以下 |
5.73 |
6.08 |
5.43 |
50萬元-100萬元 |
5.63 |
5.96 |
5.35 |
100萬元-500萬元 |
5.54 |
5.85 |
5.29 |
500萬元以上 |
5.43 |
5.71 |
5.20 |
注:1、國有、全國性股份制、上市的地區性股份制銀行:工、農、中、建、交、中信銀行、招商銀行、光大銀行、興業銀行、北京銀行、南京銀行等;地方性銀行或銀行類金融機構:地方性城商行、農商行、農合行、農村信用聯社等。
2、以上票據以單張票面金額為準,不得以多張票據累加。
3、實際執行利率可等于或高于指導利率,但不得低于指導利率,本指導利率自2018年10月30日起執行,貼現受理額度須經業務部核準。
亳州藥都農村商業銀行
2018年10月30日